应该就是自己出嫁前的娘家了,于是,仅仅用了一个月就利落的让曾经的单身宿舍变成了北京女子公寓。

从前的铁栅栏门换成了厚重考究的防盗门,室内铺了地板,贴了墙纸,换了窗帘,改装了灯饰,置办了一套胡桃色的北欧简约风家具,没丢掉的只有从前的主人们留下的书,它们被分门别类的归拢到两个直抵屋顶的大书架里,把屋子隔成了书房和卧室两个房间。

这次的改天换地充分体现了秦爷的霸气与品味,如果不是床边的妆台上还能嗅到些女儿的脂粉香,你会误以为走进了一个精品男人的书房。

不必说宽大的书桌,真皮的沙发,低调的酒柜,就连床品的颜色都是忧郁的深蓝和谦和的浅灰。

一次,罗翰想在这里过夜,可依愣是没让,在她的心里,那张大床的另一边应该睡着的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志南。

要知道一个处级公务员要在三环内安置下半张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可依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想,好像在替他守着未来的领地。

已是午后,秦可依挽着程归雁的胳膊走在校区落满秋意的梧桐树下,目标正是自己的娘家。

两个人一个休闲一个正装,一个长发飘飘光艳照人,一个衣裙款摆风姿绰约,一路上不知道治好了多少男性患者的颈椎病。

从墓园的山上下来,可依就开始挽着她的胳膊斗嘴。

程归雁并不比可依高很多,可看上去总让人觉得隽秀挺拔又不失女子的柔媚。

自打可依上了中学以后,她们开始彼此熟悉,做为妈妈带的研究生兼助手,程归雁在辅导课业,聆听心事的母亲专属业务上也当仁不让,仗义援手,有时候做得比妈妈还要认真。

迴家锝潞⒋⊙㎡「雁姐,我怎么觉得她对你笑的时候比对我开心?」可依的别有用心还是没忍住。

「你刚才在那儿坐多久了,肯定是说我坏话了,她才会对我笑的多些吧?」程归雁料事如神的以攻为守并没有让可依乱了阵脚,给她压力的是她的声音,气定神闲得像孤离天外的女修,又咄咄逼人得像噬夺人心的妖后。

在可依看来,程归雁从来不是个懂得妥协或者变通的人,学业和事业上都一丝不苟,坚韧不拔,这是难得的好品质,可是为人处事上未免不够圆融。

然而,如果就此认为她会因此吃什么亏,那可大错特错了。

她就是有本事板着一张脸也让人折腰献媚并且言听计从,尤其是男人,就好像全世界本来都是欠她的,要上赶着讨好。

「切,承认了吧,没调查也没过堂,她就知道你是冤枉的啦,凭什么?我可从来不会无中生有!」可依口气强硬,瞬间变身秦爷,却并无摧花之心,只伸出食指在那线条完美的小巧下巴上挑衅的勾了一下,她这毛病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见了漂亮的脸蛋儿就忍不住动手动脚。

看似轻挑浮浪漫不经心,其实心下忽然感到一种孤立无援的虚弱。

她敢断定,罗翰那个单身藏獒必定是对程归雁誓死效忠的,这样三个男人加上一个对程归雁寄予厚望的前任秦夫人,没有一个站在自己这边。

「哼!不打自招,说吧,你是怎么跟你妈妈告我的黑状的?」程归雁面对秦爷的挑逗并没有横眉冷对显露杀机,只是把头像天鹅一样优雅的一扬,还娇媚的还了一个难以自弃的幽怨眼神儿,那小模样儿是个男人都得半身不遂,这其中当然包括当年那个五十六岁的老科学家了。

没有任何征兆,至少对可依来说是这样的,程归雁留学归来不久就嫁给了德高望重的「秦一刀」秦老前辈,引起一场不小的地震。

面对可依姑娘在心慌意乱中临时背诵的伦常礼教,秦郅夫只是呵呵一笑,亲切又慈爱的说:「归雁很好啊,你不是也很喜欢她吗?」气得秦爷差点儿没开香堂执行家法,可恨老秦家祖上没立过那套规矩。

「很有自知之明嘛,还知道自己黑哈!我就算是个冒失鬼,也知道你是她亲徒弟,跑阎王跟前告判官的状,这官司能打得赢吗我?」好几年了,可依突然发现自己心里还在愤愤不平。

对于妈妈来说,爸爸和罗翰,一个是相濡以沫恩爱多年的丈夫,一个是纵情欢爱蜜里调油的小情人儿,一个精品一个极品哈,现在都一并便宜了这个狐狸精,可依明白自己嫉妒得理直气壮又胡搅蛮缠,偏偏怎么也没办法恨她。

如果真要打官司,可依就不会在妈妈墓前诉苦了,而是应该去爸爸那里告御状,让这个吃着碗里的占着锅里的还跑出去打野食的小dàng_fù吃不了兜着走。

可是她不会那么做,就像十年前发现妈妈的好事一样,保持沉默像是一种觉悟,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让人懊丧的是,为什么偏偏是陈志南?可依觉得自己像是一根沾满了辣椒面儿的腌黄瓜,外表火辣心里酸,却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捉住程归雁的胳膊连撒泼带撒娇的一顿勐晃,惹得她咯咯直笑,摇曳生姿中,高跟鞋在柏油路上踩出别样的韵律。

「可知足吧哈,她也是你亲妈!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妈,哪怕一天也幸福死了……」程归雁从来不会自怜自艾,虽然只是在薄嗔笑语的尾巴里显露了那么一点儿艳羡跟失落,还是被可依捕捉到了。

只那么一瞬,她就觉得挽在手里的胳膊格外的柔软,满腔的愤愤不平散了,用下巴蹭着那对女人来说稍显宽平的肩头,眼


状态提示:(14)--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