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红官印>第四百一六章、大刀阔斧(下)
乎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都算见过面,认识了,唯有一个人他至今还没有见面,此人就是刑警大队长张建国。别人告诉他,乡下有案子,前任局长丁卫东在他到来之前就派他带人下去搞案子了,已经四五天还没回来,估计也快回来了。

肖子鑫的想法是,必须立即针对全县社会治安最乱、犯罪活动最猖獗的两个乡镇实施清理和重点打击工作,以扫黄打非推动全县的打黑工作……

他是一个工作型的人,官与贪官是相比较而言,大致也就区别在这里,没有贪官就显示不出清官。

然而贪婪者众、清廉者寡。

肖子鑫一到大国县,首先了解县情,要是从经济方面考虑,他这个清官是很难当的。而正式的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所以,他不从经济上考虑工作,而是完全从政治上全盘考虑,如何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及整体部署。

可是不考虑经济,又是不现实的,无论是参战的民警还是他的总体打法,这里都是算的经济帐,没有重视道德操守。他审视的这份名单,也不过是一个大致的人员而已,谁好谁坏,还是要从实际工作中去观察、考验,然后肖子鑫就会决定取舍,给大国县公安局内部的领导和中层干部来一次大换血,大调整。

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可是,没有道德这个破旗帜,又会怎样呢?

“异地为官”——呵呵,这其实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一种规定。然而到了今天,在现实社会,也有人呼吁我们的干部制度应该学习这种制度,久居原籍为官,有弊是无疑的,把他们从原籍调走,易地为官,就可以让干部跳出“天时地利人和”的地缘圈子,可以减少腐败的机会。

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似乎没有这样简单,现代通信、交通发达,官可以走,“关系”同样可以走,只要有权可以利用,到那里不是发财?

看看被查处的贪官,有几个是本地起家、本地贪污、本地落马的?

退一步说,即使“异地为官”真能起到阻隔作用,也不能保证他在新的地盘开始新的贪污。权力象一块强磁铁,放在哪里都有铁屑吸附过来。所以说,“异地为官”未必就比原籍有多大的防腐优势,即使有一点点,那也是一条防腐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我国历史上,不少朝代都有属籍回避制度,如清代以前的法律曾有“五百里之内不为官”的规定,结果还是贪污盛行。

而肖子鑫的这次突然“异地为官”,则完全跟这些乱七八糟的说法对不上号,市委秦书记他们完全是从重用人才的角度、希望肖子鑫能够迅速扭转乾坤的角度,迅速把他派到了这个难堪的地方上来了。

而据肖子鑫的了解,大国县之所以社会治安这么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得这么不好,有很大一个原因是这里的林业局、煤矿林业,而上述单位本身就有自己的一套系统,甚至于还有公安机关、保卫科之类准警察系统。三方各管各的,长期以来势必造成谁也不尿谁,地方上的县公安局以为自己是老大,应该统领一切,而国家大企业的公安局长又不太服气,最后弄得一团糟……

关系也很紧张!

各种形式犯罪活动自然而然也就越来越猖獗了,为什么一些地方发生矿难或者其他重大事故,很快就能“坏事变好事”,地方媒体连篇累牍的是“官员坐镇”、“抢险救人”的新闻,盖过了对事故原因的反思?为什么安全生产的要求屡屡落空,负有重大渎职责任的官员却不会丢乌纱帽,易地做官持续高升?

为什么原县公安局长丁卫东把县公安局搞成了这个熊样子,屁股一拍说走就走人了?

为什么今天需要反过来算老帐,关键在于无论是社会治安、犯罪活动,还是以往那些屡屡发生的事故追责制度有漏洞。县里让让那些职能部门的官员去追责,谁追谁呀?大家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结果肯定是清一色的“天灾”,没人说是“人祸”,更不会承认自己玩忽职守。让责任人自己调查自己的责任,肯定难以保证公正。

更有甚者,肖子鑫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还从一些举报信上了解到,包括县公安局一些当事人的“问题官员”,由于身在关键位置,掌握之前一些调查组的动态和信息,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展“反调查”,甚至涂改证据,糊弄上级调查人员,掩盖腐败。

“操tmd!大国县,就这么个情况,想不乱都难啊!”

因此,肖子鑫一边安排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强和局政治处拉出个参战民警的大名单,准备拉出去开展声势浩大的第一波严打行动。而另一方面,他也暗暗决心一定要先在公安局建立起当事官员回避和流动制度,以减少调查处理中的权力干扰和人情干扰,切断官员与当地关系网的联系……

今后工作重点,必须将涉案责任官员的权力“暂扣”,就明他在悬圃县后期对付阮涛那样,决不手软和留情,无论什么人,只要他在这个大国县当这个公安局长,那么,对不起,必须让与案件有密切关系的责任人“靠边站”,然后通过层层落实,今后的调查组才能撕快层层迷雾,找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什么如此难和犯罪率频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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