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仙侠修真>六畜寺>第九十一章 广西之行

嘀嗒、嘀嗒、嘀嗒。

那个木头柜子上的时钟非常的吵人,它不像普通的钟那样只是静悄悄的走着,而是发出了非常大的声音。

那台钟是圆形的,外面包裹了一圈木雕的纹路,好似一群鸟儿连结在了一起,钟的指针是铜制的,铜锈已经在那上面显现了出来,想必这钟也有一定的年数了。

这个房间不大,却也别致,窗户被封了起来,用暗红se的窗帘遮住了。顶灯就像一只倒扣的南瓜,只是上面刻画了jing细的图画,让那黄se的灯光映出之时有一丝的斑斓。一张床和一个柜子再是一台钟,剩余的则是脚下那暗红se的木地板了。

弗栾吸了口气,从床上坐了起来,她已经被关了两天了,对方会送饭给自己,也会让自己出去上厕所,只是被两个魁梧的保镖盯着罢了。

女孩穿着不是自己的衣服,那是件恶心的冬季旗袍,白se的底搭配蓝黑se的玫瑰,加上一件毛茸茸的披肩,她觉得自己像个三十年代的舞女,心情差到了极致。

不过这件衣服,也不像外面卖的那般廉价,这旗袍不怎么修身,袖子也稍微扩大的垂下来,一看就是古董,那个妖灵猎人不但爱收藏这些东西,还把这些东西给人穿,简直就是个神经病。

金se的眼睛又直勾勾的盯着那摄像头看着,弗栾在这两天里想了无数她为什么会被抓走的原因,却都得不出结果,对方也一直不跟自己沟通,使得自己只能处在黑暗之中胡乱猜忌。

她不知道六畜现在如何了,若雨一定着急的要命,说不定会不顾禁令出来找自己,但是她没有明确的目标,所以此时恐怕只是坐在宿舍里发呆,或窝在床上偷偷的哭泣。

想到这里,弗栾的内心膨胀了开来,她决定在下次上厕所时做点什么,那妖灵猎人怕是太小看她了。从一开始自己被抓住,弗栾就没有特别的反抗,因为当时的气实在太渗人,而现在只是两个保镖的话,她应该能对付过去。

“累死啦…”从飞机上下来,锦翔的头几乎不能转了,他就一直歪着睡了近五个小时,不落枕就怪了。

南宁的气候宜人,只要穿一件t恤和薄外套就足够了,而两人都穿了军靴,为了之后的行动做的准备,现在锦翔歪着头跟在浩霖的后面,他们要找旅馆休息一阵,再决定目的地。

从机场辗转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小镇,他们这次不再在城市中心落脚,现在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半空了。

“就这里吧,你去前面饭馆买两个菜。”浩霖穿着一件薄薄的黑sev领毛衣和修身的牛仔裤,他的头发也比较长,配上靴子特别酷的感觉。

“哦。”锦翔则穿了一件机械凯蒂猫的t恤和大红se外套,他拿着浩霖给他的三十块钱跑到了旅馆对面的餐馆里去了。

“老板,鱼香肉丝、番茄炒蛋、两盒饭。”十五加八加二一共只用了25块钱,还省了五块,锦翔乐呵呵的把那五块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拎着打包好的饭菜进了旅馆。

这个旅馆还算普通,卫生不错,但是设备不是很齐全,电视机也是那种老式的方盒子,更别说会有电脑了,有网的还得加钱,锦翔宁愿花流量也不花这点钱。

吃饭的时候静默无声,这让锦翔又想起了曾经与浩霖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光,那时候也是这样,浩霖几乎都不说话,自己做着自己的事情,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起床,一个人打游戏。只有任务上有什么困难了,他才会提醒锦翔两句,接着又放之不理。

这样的生活其实没什么特别的,锦翔以为自己能从那个破道观里走出去,就可以天天遇到不平凡的事,可以交到数不清的朋友,大家可以像家人一样的互亲互爱,然后成群结队的去冒险。

只是一个人的一生,总不会是惊涛骇浪的,即使像这样去寻找宿敌,锦翔也没有了兴奋的感觉,其结果他是已经预见到的,要不就是打败对方问出弗栾的所在并找回来,要不是就是惨败或让他又跑了。

那么自己所期待的,到底是怎样的事情呢?难道是自己预见不了的事?这个世界还能有什么预见不了的事吗?

“不饿吗?”看着锦翔含着筷子坐在床头发呆,浩霖就不由自主的问了一句。

“嗯…只是在想一些事情…”

咣当一声,从隔壁卫生间里突然传出了剧烈的声响,是什么东西掉下来了?

锦翔放下一次xing筷子和盒饭,蹭蹭两步走到卫生间,推开那歪了半边的门,朝里探去。

只见一坨黑黝黝的东西正在水池边蠕动着,大理石上的牙刷杯被打翻在地,水槽内留有黏糊糊的液体,看来这东西是从下水道里爬出来的。

当锦翔走近与它四目相对时,那个白痴突然静了下来,弯着腰一动不动,嘴巴一张一合的不知道要说什么,但是却发不出声音。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锦翔突然想到侏罗纪公园里边,迅猛龙的眼睛,那种被盯住就动弹不得的眼神,只不过在这边小了很多圈。而这东西长相极为奇特,它的身上看似有羽毛,左右生出了非常小型的翅膀一样的东西,头部却是鱼类的特征,它的身上很黏,以至于那些毛都粘在了一起,一点也不蓬松。

“喂?什么东西啊?”浩霖在外面叫了一声,但是锦翔没有回应。

双方僵持了许久,锦翔感到自己被吸住了一样,动都不能动,他觉得他要是一动,就输了,对方就在等待进攻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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