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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安乐小县

五更正就是凌晨四点,全体士兵都起床洗漱,收拾物品并吃早饭,时间非常紧张,五更末是出发时间,肯定要提前集结,忙碌了大半个时辰,集结的鼓声敲响了。

五万五千大军从四面八方赶来集结,不多时,全军集结完毕。

广平王李俶一声令下,大军浩浩荡荡出发了,一同出发的还有五万民夫和三万辆大车,运送各种兵甲以及粮草物资。

李俶向李林甫告辞,李林甫笑道:“我孙子李邺也在军中,还望殿下照顾一二。”

李俶惊讶道:“飞鲨兄弟也在军中吗?我怎么不知道?”

“他是斥候,已经先走一步,现在应该在朔方境内,我知道他干掉了一队二十人的同罗探子,首立功绩!”

李俶出发前得到了父亲的嘱咐,一定要利用这次机会和李林甫搞好关系,

李俶点点头,“请相国放心,令孙立下功绩,小王一定会lùn_gōng行赏!”

李林甫见左右无人,呵呵笑道:“老夫昨晚读李白的新诗《侠客行》,上面有几句诗写得真妙啊!很符合现在出兵的情形,殿下有兴趣听听吗?”

“相国请说,小王洗耳恭听!”

李林甫呵呵一笑,“这几句诗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是不是很符合咱们千里讨伐叛贼阿布思,希望殿下凯旋之时,多读读此诗!”

李俶极为聪明,立刻听懂了李林甫的弦外之音,连忙躬身道:“感谢相国赠诗,小王一定铭记于心。”

李林甫是什么意思?他就是在借用李白的诗含蓄提醒李俶,天子让你带兵其实是在试探你爹,你敢带兵凯旋回长安,天子会怀疑伱爹有篡位异心,所以你获胜后赶紧交出兵权,一个人低调回京,才能保住你爹的太子之位。

李林甫当然不可能明说,交浅言深是大忌,说得太直白了,万一这位皇长孙把自己的话翻给天子听,自己可是吃不了兜着走,所以李林甫就用李白的诗来提醒李俶。

李林甫当然不会和李亨有什么直接往来,但他可以让自己孙子李邺和皇长孙李俶有交集,这就足够了。

说起来还是高力士有头脑,事先用天鹏马球队把自己孙子和皇长孙联系在一起。

从安乐水一直北上七十里便是安乐县,安乐县是一座小县,但地理位置相当重要,一方面方圆数百里就只有这座县城,另一方面这座县城正好位于庆州道和原州道北上交汇处。

不管是走庆州道去灵武县,还是走原州道去灵武县,都要经过安乐县。

李邺带着五名手下进了安乐县,李邺心情着实很糟糕,他低估了那名同罗哨兵的隐忍和决心,也高估了自己的箭法。

同罗哨兵被自己一箭射中脸颊,箭穿过了左右脸颊,却没有伤到头部要害,从树上掉下来,晕了过去。

哨兵醒来后一直不露痕迹,牵了一匹马躲在森林深处,在关键时候骑马冲出来,让百夫长得以骑马逃走,还将一名士兵严重撞伤。

口供没有问到,反而差点丧送了手下的性命,李邺的心情怎么好得起来?

受伤士兵叫段小六,才十七岁,一名商人的儿子,被战马撞翻,浑身多处骨折,尤其左腿骨折断,就算能救活估计也残废了。

这个教训实在太深刻,以后绝不能留活口,这些异族士兵必须全部处死。

李邺找了一家医馆,让医师给段小六接骨治疗。

他和其他士兵则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

实际上李邺的任务已经完成,他现在在等尉迟光前来汇合,或许尉迟光会给他带来新的任务。

黄昏时分,李邺独自一人在县城内闲逛,县城很小,属于那种抽一支烟就能逛遍的小城,但人却不少,尤其商人很多,上千商人聚集在小县内。

这里距离灵武县还远,商人们还感觉不到危险,实际上对于同罗骑兵而言,杀到安乐县也就一两天的路程。

但商人们担心的不是自身的安危,他们更担心这场叛乱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生意。

李邺在一家小酒馆里坐下,要了一壶酒和几盘小菜,闷闷不乐地喝酒。

实际上,现在是战争期间,按照军规是不允许喝酒,只不过李邺从军尚短,他对这些军规暂时还没有放在心上。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只见一队唐军骑兵疾奔而来,有人大喊:“闪开!”

这声音好熟,李邺连忙奔出去,他一眼认出对方,大喊道:“尉迟,我在这里!”

为首骑兵正是尉迟光,他回头看见了李邺,连忙勒住战马,翻身下马跑上前道:“队正,我在到处找你,有紧急情况。”

“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发现同罗军探子正在集结,很可能是要来安乐县。”

李邺看了一下后面的十几名骑兵,只有三人是自己的手下,其他十人他都不认识,便问道:“他们是哪里的士兵?”

“是斥候七队的弟兄,卑职在城外遇到,他们队正被同罗军探子射杀了,卑职便把他们带来了。”

上来一名年纪稍长的火长,单膝跪下对李邺道:“我们在河边休息,天气太热,张队正下河洗澡,不料对岸窜出一名同罗军探子,一箭把队正射杀在水中。”

“那名同罗军探子脸上有特点吗?”李邺问道。

“回禀队正,他的脸一半是黑的。”

李邺心中叹息一声,就是那名逃掉的同罗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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