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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四章袍泽

就在新一师的官兵都以为杀俘之事已经过去,不在那么提心吊胆的时候,一道公文传来,彻底惹得军心动荡。

都察院将王闯擅自杀俘一案,上告到北方行在军事法庭。

王闯由拘留,砖被为逮捕。不过新一师毕竟是徐梁自己带出来的部队,就算是军心略有动荡,但却不会出任何乱子。

要知道,军队要有军队的规矩。一支强悍军队,必须保证必须有一个思想。

在这件事情,徐梁可以保证自己没有任何私心。

他要将这一切都变成一个良性的规矩,为后世做典范。

这也是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大校级别的案件,从徐梁、高燕,到王闯手下的亲兵,都出席旁听。

尤其是军事法庭,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要知道像是从王闯这种新一师的大校,八成是从配军营走出来的军官,到现在还活着的军官,不论是个人的军事素养,还是人脉关系系,都不是这些后来人可以比拟的。

这边儿还没开庭,后方和前线便有源源不断的信件和行文抵达,虽然每个人都说的是要求公平、公正,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发生这种事情,换做旁人或许早就怒了。可徐梁却保持着少有的冷静。

面对山头主义的雏形,徐梁竟然有几分兴奋。军队哪能没有山头啊,不过哪座山头比得过自己呢?

所以军方该写信写信,审判照常进行。

军中的审判模式属于传统大陆法系。

这种审判方式能够最大限度保证案件的公平性,不至于因为法官的个人法学修养而有太大的高下偏差。实际上华夏从三皇五帝时代就已经有了成文法习惯,要想走普通法系的路数简直是离经叛道。

而且儒家礼法对社会的浸淫程度过高,道德、法律夹杂的情况太过普遍,如果采用普通法系,势必从正义审判变成道德审判。这对徐梁而言是柄双刃剑,索性还是不要去碰为妙。

军事法院还没有任命大法官,王粲作为徐梁从法政学院亲手带出来新一代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心情忐忑。

王粲一拍惊堂木。下面书记高声喊道:“开庭,兴,礼。”

这次行礼是所有人对法官和法律的尊重,即便是徐梁也不能例外。在这次行礼之后,王粲单独起身对旁听席上的徐梁行礼。这也是沿袭日讲的礼制,他可以坦然受礼,但对于国主,还是得有必须的尊重。

“公诉人入席。带被告人。”王粲进入了状态,渐渐镇定下来。这个案子的卷宗他早已经看过了无数次,对于王闯大校的身份十分重视。

王闯被带上了法庭,站在被告人席上。出于徐梁的习惯,以及防患于未然,被告人席是一个木栅栏拦成的无顶囚笼。不过对于王闯或许没有必要,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十分冷静。

“被告人姓名,军衔。曾任军职。”王粲望向王闯,开始进入第一道验明正身的程序。

王闯已经被停职待勘,一一作答。旋即道:“我认罪。”

王粲没有管他,该走的程序一道都不能遗落,这是陛下几次三番强调的基本原则。他继续问道:“是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这三个阶段各有自己的法定期间,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技术因素。期限都要比徐梁前世长了五、七天不等。

王闯又一一做了答复。

“侦察、检察阶段可有对你用刑?”

“没有。我认罪。”王闯又说了一遍。

王粲仍旧没有理会后面的“认罪”,继续问道:“可收到了起诉书副本?”

“收到了。法官大人,我真的认罪。”王闯无奈,只好继续道。

王粲用炭笔轻轻在走完的程序上打了个勾,继续下面的步骤,告知被告人有权申请法官回避,有权提交新的证据,有权要求增加新的证人,可以自己辩护、或是请有资质的律师进行辩护。

当然,后者不存在。因为徐梁手里的人全部充入检察官、法官系统都还不够用,实在没有流入民间的可能性。照他的计划,律师最好是民间自发产生,经过司法资格考试便可以出任。

虽然没有,但说总是要说一句,看似呆板,但形成制度之后就不能改变。

王闯一一确认之后,还想快些认罪。王粲却不管不顾,让公诉人裴宣宣读起诉书。在确认了起诉书与副本一致之后,由公诉方出示证据,让王闯确认了证据,在确定没有疑议的情况下才让王闯做了被告人陈述。

王闯早已经觉得不耐烦了,最后陈述只有三个字:“我认罪。”

徐梁坐在旁听席上,知道王闯是生怕牵连到高燕和参谋长,心中难免五味交杂。他敬佩这种对朋友守义的品行,但又希望麾下能够一心秉公,对他绝对忠诚。这种看似矛盾的心情,实则也是枭雄和普通人的区分。

真正的枭雄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矛盾,对他们而言,所有人理所当然地必须效忠自己。

“经本庭审理,听取被告人王闯的供述、辩解以及最后陈述,公诉人提请出庭的证人当庭做证,公诉人向法庭当庭宣读、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地阐述了各自的辩论意见。本庭认为,证人当庭所说的证言及公诉人员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材料,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相互印证,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本庭予以承认,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

王粲照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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