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言情总裁>重生之相思梦>第六十四章:旧怨(四)

白小江随手夹了一条青菜放入餐盘中。红豆见他一双手护得极好,纤细而白皙,如同初生的新芽洁肤荑嫩,比大多数少女的手都柔白。

她刚想起箸,白小江突然眉头一皱,又将青菜夹了回去。而是将盘中最鲜艳的一颗类似红樱桃的东西搁在了碟中。

“吃这个吧!”

他的声音细腻柔软,红豆不禁心中一颤。其实她早已经相中了盘中那颗红红的珠子,只是不好开口讨要,如今见他主动为自己夹来自然非常高兴。

还有,更让自己惊讶的是——白小江他居然会说话耶!

她兴奋地夹起碟中那枚精细的“小红球”,轻轻地搁进了嘴里。结果,美食的蜜甜仿佛会蜇人一般直刺得她麻酥酥的。红豆自小在军营长大,吃的基本都是粗食硬谷,并不知道何为美味佳肴,在她看来能吃饱肚子的就是好饭食了。

现在,她才震撼地明白了,原来好吃是这样一种感觉。

“红豆,这东西好吃吗?”宁王问道。

“好吃,好吃!”红豆当下赞不绝口,只有挑眉朝白小江一笑。

白小江脸上也似乎不那么苍白了,冲她微微点头。

宁王听她这么一说,终于安心地点了点头。

却不知,一旁的柳荫正噘着嘴,冷冰冰地盯视着红豆,眸中充满了敌意。

轮到了莫守成,白小江便不再思考,随手拨了一筷子菜到他碟子中。莫守成皱了下眉头,觉得他太小气,然后猪八戒吃人参果般一口吞了下去。

宁王见他吃得囫囵吞枣,肯定不知其味,也就没询问他。

遽料,莫守成却粗里粗气的自己说道:“嗯,还行。有点甜,就是不太香。”

宁王捋髯轻笑:“你这种吃法,就是吃一盘子也尝不出香来。”

莫守成道:“那怎么办?我喉咙比一般人粗,自小到大都是这么吃东西的。”

白小江又走到柳荫桌子前,将适才为红豆夹的那颗青菜夹起。

柳荫猛然一惊,狠狠地冲他咳嗽了一声。

白小江唬了一跳,半晌才寻思过来她可能是不爱吃菜,于是又换做夹肉。

柳荫又咳嗽了一声,还用眼睛瞪他。

她哪里是不爱吃青菜,她不爱吃的分明是为红豆夹过的那颗青菜。

自己可是堂堂宁王府正宗郡主,理所当然遇到什么都是要尖儿上的,怎么可能吃别人剩下的东西?

白小江慌了手脚,想了很久才明白女孩子或许都是喜欢鲜艳食物的,于是也给她夹了一颗与红豆一样的红彤彤的珠子。

柳荫这才满意点头,殊不知,这也是算是红豆吃剩下的东西啊!

柳荫细嚼慢咽,唇瓣似在婆娑舞动。宁王朝女儿投去了询问的目光,柳荫点头粲然道:“好吃,这小厨子还真有两手。”

“那就好,那就好。”

柳荫也笑着用手帕为白小江擦拭额头上的汗,白小染脸上一红,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

“还挺腼腆的,呵呵。”柳荫调皮地打趣说道。

跟着,宁王等人也品尝了白小江的料理,纷纷赞不绝口,十分欣赏他的厨艺。

易水寒道:“宁王爷,劣徒可否待老夫烹饪您的宴会呢?”

宁王爷颔首笑道:“自然可以,自然可以。”

易水寒又对徒弟说:“宁王设宴乃是天下大事,关乎中原国体不可有事,你去净心凝思。我们来时城墙附近有处胡泊,湖心有座小岛,你去那里静思吧!三日后再回来。”

“是。”白小江说完也不向宁王爷行礼,而是转身便走。

……

因为白天下了瓢泼大雨,戈壁的气候又昼夜温差极大,晚上就凉风阵阵了。

红豆值勤之前不得不披上斗篷。她来到城墙根处,一群士兵正围在篝火前坐着,似乎在烤着什么吃食。红豆打鼻子一闻就知道是烤番薯。

番薯这东西甘甜抗饿,可蒸,可煮,可烤,是士兵们最喜欢的食物。大漠边上食物匮乏,天天吃粗食野蕨营养自然跟不上,但嘉阳关运输又不便利,肉运过来都臭了。军营为了改善伙食倒是养了几只鸡,但鸡蛋并不能常吃到,所以番薯就成了士兵们改善生活打牙祭的最佳美食。

见红豆来了,有士兵招呼她道:“小郡主,过来,咱们今天靠番薯呢!”

红豆得意地迈着小四方步,脚抬得老高,笑道:“切,谁稀罕吃番薯呀,我今天吃了厨神的徒弟做的菜肴。”

“厨神?什么是厨神?”

“就是天底下,人世间做饭最好吃的人。”红豆说:“义父今天在议事堂里请了大将军和王府家属们吃的。”

“哦,原来是宁王府家的小灶啊!怎样,好不好吃?你吃了多少?”

红豆答道:“一口。”

官兵们撇了撇嘴,说:“那哪里够啊!过来再吃些番薯垫垫肚子。”

一说到这里,红豆确实感觉饿了,肚子也很实在地咕咕叫了叫。她走过去坐在两个大个子官兵中间,眨也不眨眼地看着汤姆烤番薯。

不久,番薯烤熟了,剥开皮就透出一股天香。就着这股热乎劲大家又自然地聚拢在一起,以便驱散夜晚的清寒。有人讲起了故事,一是为了解闷,再有也是为了活跃气氛。

关外的夷狄人十分狡猾,非常喜欢在夜晚偷袭。即便现在明面上跟中原军队谈判,有经验的士兵都清楚,夷狄人最喜欢用这些作为幌子暗中摸过来偷袭抢劫,务须要万分警觉。

所以,在这种关头值夜的官兵是绝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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