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明末匪事>第118章礼房书吏
的办事机构,每房设典吏1人,其工作人员称“书吏”、“书办”、“胥吏”等。

机构设立了,下面就轮到招人了。

人事是大事,该由什么样的人来替县衙办事呢?

别以为“六房”是县衙自己设立的机构,凡是有点关系的人随便就能进来,事实真不是那样,在当时一般人是进不了六房的。

县里的老爷们早就商量过了,咱是读书人出身,好不容易熬到今的位置,咱一定要替读书人多考虑考虑,于是在选择“六房”办事人员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读书饶优势。

那些读过书,考过试,但又没有考取功名的人列为首要考虑人选,要求他们做到文理明通,熟于律例,工于写算就校

由于没有经过朝廷的许可,六房书吏名义上虽然是县上的工作人员,但却没有俸禄和工食银。

哎---,原以为进入县衙工作就能够领到俸禄,现在看来啥都没有啊!

咱办呢?书吏们总不能光干事不领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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