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国民男神是我初恋>第七十二章 过来人

孟韬请孟高和简易吃饭,看着两个小朋友吃,他倒是自己未动筷子。

“哥?你不吃?”孟高挨着简易坐在孟韬对面,夹了一块红烧排骨放进自己碗里。

“醋排骨,怎么今天改点红烧的了?”孟韬举起杯抿了一口柠檬水,他可没错过刚刚服务员下菜单的时候孟高特意多说的那一句,所有菜不加葱花香菜。

这个臭小子,什么时候也开始挑食了?

“哦,简易不吃醋。”孟高把骨头提出来塞进嘴里一口米饭,无所谓地随口答了一句。

简易在桌子下,膝盖怼了他的膝盖一下。

“哎呀,没关系的。你就把他当亲哥哥就行。”

简易尴尬地笑了笑,在桌子下又狠狠踩了孟高一脚。

孟韬全程旁观了这一对“小情侣”的相处模式,倒还真是有点可爱。果然还是十五六岁青春年少的日子好啊,无忧无虑。孟韬想着想着,恍惚间又想起了自己十五六岁的时候。

他叹了一口气,又举起玻璃杯抿了一口柠檬水。添了热水后的柠檬水似乎比刚刚那一杯更酸涩了。

吃完饭后孟韬的车停在简易家楼下,看着孟高把简易送回家。

“走啦!”小姑娘早就跑进楼道里了,孟高这傻小子还傻傻站在车头。孟韬半个身子从驾驶室车窗探出来,指节敲了敲车门。

“等看着她家客厅灯亮了再走。”孟高已经形成了习惯,每次晚上送简易回来一定要等简易进门打开灯在窗口和他招招手再走。

简易噔噔跑回家,打开灯之后走到窗前冲着楼下的孟高挥挥手,然后看着孟高上车,看着吉普车的车灯消失在小区的黑暗中。

“今晚去我家吧。”孟韬打满方向在路口掉头,接入蓝牙耳机打了个电话给爸妈交代了一下就载着孟高回了自己的公寓。

这还是孟高第一次来哥哥家。大学毕业之后孟韬考取了部队文职,遂了爷爷的心愿穿上了这一身军装,祖孙三代将这军旅世家的名头延续了下来。自那之后哥哥借口工作忙从家里搬出来独居,明明在一个城市孟高和哥哥见面的频率逐渐变少。

孟韬的家在浦西临江的一处高层,视野开阔。从主卧阳台凭窗环视,整条江的繁华尽收眼底。

孟韬从酒柜里拎出一瓶蓝带马爹利干邑,拿起一个玻璃杯斟满。孟韬看着一滴酒从瓶口滑下来,停顿了一下,回过头:“喝吗?”

孟高点点头。孟韬犹豫了一下,还是又拿出了一个玻璃杯斟了三分之一递给弟弟。

兄弟两个人站在阳台倚着栏杆,看着黄浦江上游船来来往往,直盯到眼神失焦,游船顶的灯带逐渐成为视线中的一簇金黄色的光。

“就是她了?”一口白兰地滚入喉咙,孟韬捏着杯壁敲了敲栏杆看着面前的孟高。

“嗯。”孟高第一次喝白兰地,一大口下去差点被辣出眼泪。

“喜欢她什么?”一转眼跟在自己身后跑的小屁孩,竟然已经长大到知道喜欢姑娘的年纪了。孟韬感慨,光阴果然是偷心的贼。

“我……哥,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不信。”别说是一见钟情了,就连日久生情,孟韬如今都是不相信的。此去经年,他好像心里空了太久,久到已经忘了情的滋味了。

“我信。”孟高又咽了一口酒,这好像还是他第一次和哥哥这样说话,就好像是两个成熟的男人平等的对话。

“哥你知道吗,开学第一天她选了我做同桌,她抬头看我的那一眼,我就好像……哥你知道触电的感觉吗?就像是有电流从脚底开始,直接到心脏和头一句话,可是我就好像是看见了天使。”

“我是不是还挺可笑的?这年头竟然真的有人相信一见钟情?”孟高见哥哥不说话了,自嘲了一句,“可是越相处下来我越觉得她好。她有点胆小,有点傲娇,总是在心里和自己较劲,但是却也温柔,可爱,善良,真实。哥,我觉得我这辈子不会遇到更喜欢的姑娘了。”

“可是你的一辈子才刚刚开始,人生还很长。”孟韬这话说出口才觉得耳熟,当年好像也有人这么教育过他。

大人们总是说“你才十几岁,以后你还会遇到很多更好的人”。可是,有个词叫做先入为主。至少孟韬走过这十年再回头望,十五岁那年认定的人竟然还在记忆里闪闪发光。

“哥,我知道,我和简易才认识三个月而已。我知道,这么短的时间谈什么天长地久都是鬼扯,可是哥,你难道就没有过那种非她不可的感觉吗?”孟高说完轻笑了一声,看了看哥哥笔挺的军装和永远不苟言笑的样子,“也对,你肯定没有过。”在孟高的心里,哥哥这种极端自律的人怎么会让自己陷入这种手忙脚乱的感情纠葛中呢?

有过。孟韬自嘲,也许血缘关系真的神奇,他现在看着孟高这小子的样子,竟然和当年的自己如出一辙。

“我不是来劝你的。只是,你们还小,不要在这个年纪给人家女孩子太多承诺。大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轻易许诺。”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变成了岁月里的一根杆,如果足够幸运善始善终,那便是青春的一柄旗;若是不幸,那便成了心中的一根刺。

孟高点点头。今夜兄弟两人第一次以男人的方式对话,说话间各自心里想的都是自己心里住着的那一位姑娘。

“你睡客房吧。”孟韬不再和弟弟说话,收走了他手中的酒杯把他推进客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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