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宋北云>727、七年2月20日 雨

金陵城的夜市本来就是秦淮河上的风景之一,白天时热闹,晚上时候更加热闹。

辽新都比不得,金上都比不得,唯一能比的只有西北长安的朱雀夜市,沿着贡院街一路走过,整个秦淮风景尽收眼底,河上有船、船下人影如梭、灯火通明。白日贩卖珠宝首饰、绫罗绸缎、胭脂水粉的小贩撤换了下来,换成了买小吃的、卖宠物的、卖各国珍奇的、卖字画古董的等等,换了一个风格但是热闹依旧。

秦淮河上的画舫中传来悠扬丝竹,清风慢扶柳,绫罗有洞天。和风细雨之中的秦淮河别有一番奇景,置身其中便是如同走入了迷离之境,倒是个美不胜收。

“哥哥,你不是不吃么?”

“别废话,赶紧吃完它。”

兄弟二人躲在小巷的阴影之中,方之唯撕下一个鸡腿三两口便吃了个干净,就连那根腿骨都让他咀嚼了一番,细品其味。而那旁边的肉块更是让他二人包着白面馍馍早已吃了个干净。

扔?这东西若是扔了,那可是要天打雷劈的,这些日子年景不好,鸡鸭羊猪狗都涨了许多,普通人家月余能吃上一次便已是不易,更别提他们这样的落魄子弟。

吃饱喝足之后,兄弟二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饱嗝,小弟拍着肚子说道:“那家小姐真是人美心善。”

“还有钱。”方之唯非常认真的说道:“不是一般的有钱。”

“对,还有钱。”

不说废话,方之唯最擅长的能耐便是观察入微,从送来的那些肉食可以看出来,上头那位小姐一定不是本地人,她点的这些都是这醉春楼的名菜。

一个女孩子家家能吃多少呢?但既是吃不了多少却有点了那么许多,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压根就只是为了尝尝这金陵城的滋味。

这醉春楼的东西可不便宜,一只烧鸡五百文,这还是去年没闹旱灾之前方之唯跟一位小姐去吃饭时的价码,如今的话怕是得涨到了一贯钱还多。

而那一大盘子烧羊恐怕也是昂贵的很,全都是羔羊的羊排,外头买来生肉都得三四百文钱一斤,这再加上草原厨子的手艺和这寸土寸金的贡院街,少说一斤在醉春楼得卖上个七八百文钱,刚才那一根羊排便是一斤有余,人家小姐一给便是十根。

这出手可不是一般的阔绰了,哪怕是金陵城那些个有数的富户都不敢这么糟践钱呢。

“哥哥,这盘子里还有些汁水,等我再去讨要个馍馍来,咱兄弟将它蘸蘸吃了罢。”

“没出息的东西。”方之唯斜眼瞪了自己这蠢蛋小弟一眼:“等会子你一句话都别给我说,差点让你给搅合了。”

“我晓得……”

方之唯叹了口气似的兄弟,见他这头在答应那头居然在舔盘子,便是没好气的摇了摇头,掏出一张丝质手绢擦了擦嘴,整理了一番仪容:“等会子咱们在街上便去巧遇那位女菩萨,今夜保她开心愉悦。”

“怎的个开心法?”

“到时你便是知道了。”方之唯在手中一拍扇子:“走!”

两人趁着夜色走入了秦淮夜市之中,而佛宝奴此刻正站在一处柳树旁,对面正有一个画匠在对她的进行临摹,现在这种画像的生意可是火爆,大姑娘小嫂子都爱在这里让匠人画上一手,摆在家中亦或送人。

佛宝奴自然不能免俗,她穿上男装时就再也看不到自己这样的姿态了,所以她想给自己最美的样子留下纪念,即便是要在这里站半个时辰也在所不惜。

“这位姑娘,看你的模样,应该还不到双十吧?”画师为了避免顾客无聊,一般会边画边和人家聊天,所以一般都会想到什么说什么:“年轻真好啊。”

佛宝奴噗嗤一笑:“你说笑了,我已快三十了。”

认识宋北云的时候,她便已经二十三了,如今快五年过去,孩子都已经三岁有余,还二十呢……这老板可是真会说话。

“看不出来看不出来,夫人可是真出少啊。”

佛宝奴听惯了“吾皇圣明”“陛下英明”之类的恭维,冷不丁听到这样一声别具一格的夸赞,她笑得很是由衷,虽然知道这画匠说这话是种拉拢顾客的话术,但不知怎么的,听到就很开心。

不多一会,画卷完成。佛宝奴走上前看了一眼,觉得这人的手艺相当可以,将自己画得是娇柔美丽,十分养眼。

“夫人稍等,我这便给您装裱一番。”

在等待画匠装裱时,佛宝奴撑着伞眺望着秦淮河上的风光,两岸灯火映入眼帘就如繁星点点,置身其中仿佛置身银河。

上过战场见过杀戮和残檐断壁的佛宝奴不由得心生感慨,感叹一声太平当真千金难求,再转念一想一手缔造这一切的人居然是那个会抱着自己叫自己宝宝的坏人,她就不由得笑出了声音。

“夫人好了。”

一声呼唤将佛宝奴从神游太虚给拉了回来,她让女官接下了画卷给了钱便离开了。

她其实是有些怪癖的,比如一般不会直接接下别人递上前的东西,这让他看上去比较高冷,但殊不知她只是嫌脏罢了。

但说来也奇怪,自己明明那么嫌弃他人,但偏偏在遇到那个狗东西时却干什么都不嫌脏,甚至就连咽下他的那个东西都……

“陛下,那两个泼皮过来了。”

女官小声提醒了佛宝奴一番,而阿奴却只是笑了一声:“无妨,你没见宋少保都不把他二人当个物件么?”

想到自家狗男人不光不把那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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