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九)

「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的陈湘宜老师,下半身一袭白色牛仔裤,上半身则穿着短到不行的黑色细肩带上衣,还俏皮地露出一节目测估计不超过24吋的小蛮腰,把以往常扎的马尾放下,长髮及腰,随风飘逸,看起来十分性感。

「上次我们粗略提过客观构成要件,也提到了不成文的部份─因果关係;刑法学的领域,在判断犯罪是否成立最重要的,莫过于主观构成要件─故意和过失的概念;刑法总则,法典上只简单在第13、14条叙明:明知并有意使其发生,或是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不违背其本意,为故意;过失则只规定: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为过失,或是预见其能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以过失论。」

我专心地盯着老师,除了确定她是陈湘宜、并不是变态痴女陈香仪外,心想:不知道经过昨天跟她在研究室的事后,她对我的态度会不会有些许转变?她知道我对她的在乎吧?不过看来似乎是我想太多了,她虽然面带微笑、神采飞扬地讲着课,却没特别瞧我一眼。

「老师讲得很清楚,然而,你们听得懂吗?」

讲了一个段落,老师喝了口茶,问道。

只见全班同学纷纷摇头,幸好我有预习,我大概知道是什麽意思─尤其是过失强制xìng_jiāo的体验。

「唉,所以啦,不是老师爱用特殊的方式教学,实在是情势所逼;为了教育,为了大家好,那没办法了。」

只见她嘟着嘴,一脸莫可奈何地左右摇着头。

好啦,我知道了啦,又是我啦。

虽然感觉有一点无奈,但其实我还有点期待,跃跃欲试,今天不知道又要玩什麽花招。

就在我环顾四周确定不会再有人按住我的手害我不能上台做示范时,我发现我们犯罪学老师程凤凌女士竟然坐在角落,看到她有如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上礼拜上完刑总,下午的课就是犯罪学,我辛辛苦苦交的报告竟然被她批评地一文不值,不过这也怪不了别人,大学教授喜欢谁或谁的答桉是很主观的,我曾经在旁听某老师的庄子课程时,明明只有假装听课,主要都埋头在写自己的行事历,却被老师夸奖说我很用功在做笔记;也曾经整学期只有开学去过一次日文课,期末成绩却是88分的高分,所以大学教授的评分是相对来说比较主观的,希望大家在国、高中时努力唸书,起码那时的努力多少,回报就是多少。

坦白讲,程凤凌老师是很性感的,虽然年过三十,但弯弯柳眉、又长又翘的睫毛,让人忽略了眼角的细纹,紧闭而薄的嘴唇让人知道她是个很有毅力的女强人,也更衬托出白皙的脸上风姿犹存;不苟言笑的个性几乎让人忘了她已经结婚,面对老公的她是什麽样貌?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师丈老是喂不饱她,导致衣橱裡有一堆自慰淫具?还是圣洁地不可侵犯,过着无性生活?跟我的麻吉柯俊毅讨论过后,我相信后者的可能性大些,但是我又忍不住对她的身体生起遐想。

毕竟,虽然她总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模样,却无时无刻都穿着深色丝袜或网袜、亮皮或黑色高跟鞋,短到不行的窄裙好几次几乎就要走光,搭配起深色低胸上衣,让人摸不清她到底是希望人家看,还是希望大家最好都敬而远之,不要对她生起遐想。

我看见她来旁听刑总,心中有点生气又有点开心,生气的是她上周在课堂上把我骂到狗血淋头,什麽文笔有馀、内容不足,自大傲慢、沦为法匠等等;开心的是幸好她长得漂亮,等一下最好在上课方式乖诞异常的陈老师课堂上被搞到稀哩哗啦。

「学姐,麻烦您过来一下。」

陈老师曾经和程老师在同一所研究所就读,所以对程老师尊称一声学姐,而且看她们彼此互动的态度,这堂课似乎就是本来就是要程老师来帮忙的。

那大概没好戏看了,再怎麽样,学妹也不会用太夸张的方式恶搞学姐吧。

「刑法第239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姦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根据严格的文义解释,以及62年台上字第2090号判例,『奸』字必须包括生殖器的接合,假设有位同学与程老师互相爱慕,却害怕被以通姦罪起诉,于是以猥亵的方式达到彼此的性慾宣洩。」

干,慢了,老师还没讲完,已经霹雳啪啦一堆人举手。

虽然我很讨厌程凤凌老师,但是猥亵一下她我倒是很乐意的,没想到今天课堂示范的主角不是陈老师,害我一下没会意过来就忘了举手。

平常不苟言笑,喜怒不形于色的程老师,看到那麽多男同学举高了手,似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一笑也让我惊觉原来她的美艳不在任何人之下─当然比不过陈湘宜老师。

老师点了我的麻吉柯俊毅上台,好笑的是,我知道柯俊毅是处男,他平常说得一口好御女经,其实只是看的a片比人家多了一点,其实连女生手都没摸过,遑论xìng_jiāo或猥亵。

他刚刚不加思索、争先恐后地举了手,我看上台后要做啥也像无头苍蝇、没有头绪吧。

果不其然,柯俊毅拱手向週遭道谢,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嘴裡还搞笑模彷「霍元甲」裡的李连杰:「客气客气,客气客气。」

上了讲台后,也只是羞怯地呆呆站着,连裤子都忘了脱,我就说嘛,能胜任助教工作的只有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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