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万死不灭系统>第101章:只剩自己

一头老牛,一个简易的车棚,三个人,这就是老王的所有家当。

“叔叔,你要去哪里呢?”

望着眼前这个五岁的小女孩,叫自己叔叔,古风有些不适应,自己才十六岁啊!就已经是人家叔叔了。

笑了笑道:“叔叔要去地城,你们呢?”

“哇!叔叔也是去地城啊,我们也是呢?不过这里道地城好远的。”

“那你们为什么要去地城呢?”

古风很疑惑,三口人都是普通人,横穿大山和草原,以普通人的速度,至少都要半个月的路程,途中的危险就更不用说了。

“因为我妈妈是地城的啊!我们是去找外婆,还有外公的。”

“哦!”

“叔叔,我告诉你哈!我爸爸特厉害了,把妈妈从地城骗到了穆王城呢?我们村里的人都夸我爸爸厉害的,你说我爸爸,厉不厉害。”

古风望着体格魁梧的大叔,由心而发道:“确实很厉害。”

大叔大笑道:“哈哈哈!不要听我女儿瞎说,苗云也就是我夫人,是我在城外打猎救得,她感激我,所以就嫁给我了。说来,苗云都嫁给我七年了,这还是第一次回娘家呢?”

苗云打量着古风,没有说话。

古风笑嘻嘻的道:“大叔,你运气真好,捡都能捡到媳妇,还这么漂亮。”

古风望着苗云,虽然脸被毁容了,但可以肯定,她以前肯定是个大美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别人不想说,古风也没问。

大叔问道:“小伙子,你去地城又是去干嘛呢?”

古风淡淡道:“我姓‘古’。”

“什么?你姓‘古’。”

古风没想到,听到自己的姓氏苗云会如此的震惊,疑惑问道:“你认识古家?”

苗云回忆道:“地城古家,虽然只是二流势力,但名气也不小。”

苗云又道:“你既然是古家的人,应该不是普通人吧!”

古风灿灿一笑道:“普通又如何,不普通又如何,只要还是血肉之躯,又有什么区别,又何必太过去在意。”

大叔虽然没怎么听懂,听懂的部分,却觉得很有道理,大声喝道:“说得好,普通人怎么了,吃喝拉撒,生老病死,不普通又怎么了,还能逃脱死亡,还能不吃东西?”

古风也笑道:“大叔,见解非常啊!”

“哈哈!活了一把年纪了,很多东西,自然看的全面了。”

“叔叔,吃窝头。”

小丫头拿一个窝头递给古风。

古风接过窝头,很是怀念,以前窝头对于他们来说都很难吃到,经常都是吃野菜填饱肚子。

咬一口坚硬的窝头,古风吃的很香,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道:“谢谢你。”

“不用谢,叔叔,窝头好吃吧!这可是我妈妈亲手做的,很好吃,很香的。”

“好吃,你有一个好妈妈。”

说完!这句话,古fēng_liú出了眼泪。

小丫头惊慌道:“叔叔,你怎么哭了,是不是窝头不好吃啊!”

苗云也望着古风,只是没说话。

“没,没有,窝头很好吃,叔叔只是想起伤心事了。”

小姑娘用小手给古风擦着眼泪,天真的问道:“叔叔,你有什么伤心事吗?告诉涵儿好不好,妈妈说,有心事就要说出来,说出来就会开心了。”

古风笑了笑,但不想说,只是,看着小姑娘天真无邪,期待的眼神,忍不住讲述起自己的人生。

“我是一个孤儿,被一个老头捡来抚养大,他姓古,所以我也跟着他姓古,我从来没有吃过妈妈做的饭,我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说着,说着,古风差点又哭了。

“叔叔不哭,涵儿的妈妈就是你的妈妈?”

闻言,古风惊讶的看向苗云,心想:“这妈妈也太年轻了吧!”

苗云望着古风问道:“这么说,你是第一次去地城,你要去古家?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不是古家的血脉,他们可能不会认你。”

古风笑道:“认不认没关系啦!总是要去看看的。”

苗云点了点,就没再说话,偏头看向了一旁的风景。

大叔见气氛不对劲,大声道:“小伙子,不要怕,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自己努力了就行,结果并不是真的那么重要。”

古风会心一笑,大叔人很好,很感动,轻声道:“我知道了大叔。”

一行四人一直在赶路,老牛也仿佛不知道累一般,虽然速度不快,却一直拉着众人前行,没有一点的不满。

太阳渐渐远去,在远处的天空留下一片红霞,黑夜即将来临。

大叔朝老牛道:“老牛,找个地方休息吧,夜晚赶路,太危险了,你也需要休息。”

牟!

老牛一声低沉的叫声,然后拉着他们往旁边的树林而去。

古风惊讶道:“大叔,老牛听得懂你说的话?”

大叔得意道:“那是,老牛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是我放养他,陪伴了我三十多难了,他了解我,我也了解他。”

古风咂舌,三十多年的老牛,的确通灵了吧!同时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老牛拉着牛车,并没有离开官道太远,就停了下来。

大叔给他解开绳子,老牛就自己去吃草去了。

大叔朝古风和两母女道:“你们在这里休息,我去看看,能不能打到野味。”说完,进入牛车,背着弓箭就独自进入森林了。

看着大叔走远了,苗云让涵儿去老牛哪里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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