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亲口问,以司珩那样的个性,难免会误会她是别有用心。
“这里离公司只有几百米远,偶尔路况不好,我直接走路过去,一会吃完饭我告诉你,公司在哪里。”
夏可其实已经后悔死了,干嘛去打听他公司与这里的远近呢?
她不去那里上班,亦没有需要去那里办什么事。
“哦……那挺方便的……”夏可嘴里还塞着大块肉,于是含糊地回他。
“是挺方便的,当时买下这里,就是考虑到离公司近。”
这回,夏可聪明地没再问他,这里买下多久了?
虽然,她其实是挺好奇的。
好奇他到底什么年纪开始,有了要回司氏总部上班的打算。
司珩似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一样,“这公寓,我十六岁时买的,用的是我自己投资赚的钱。”
夏可惊讶地看着他,然后,立即反应过来,这样的自己蠢到极致。
一个大学都没毕业的人,能用自己赚的钱买下整栋珩远大厦,十六岁时买下一套顶楼大平层,有什么好惊讶的。
“你是不是想问,我那么早就做好未来的规划做好准备回司氏接班了?”
夏可连点头都懒了,只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司家的人,从出生那一刻,基本就已经注定了之后要走的路。要么从政,要么从商。我们这一辈,从我大堂哥到我,全部都是极之叛逆的人,在开始能赚钱之后,都自个跑外面营生,我大哥二哥,也是如此,不过,我干的事,大概是他们眼里最不务正业的那一个。如果不是那天凑巧遇见你,我想,我大概没那么快回来。”
夏可一直知道,像司珩这样的人,未必就真的是规划过什么。
他和她这种条件一般的人不一样,她这样的资质跟条件,只能为往后的一条路好好铺路,才能勉强让自己过得比别人好一些。
可他不一样,他那样的条件,即便随便把他扔到一条全然陌生的轨道,他也能好好地重新开始,然后很快的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所以,他比她更享受各种变数,也更喜欢把人生当成一个刺激的游戏。
包括感情,他也是抱着一样的态度。
来了,就接受,好好享受,到既定的轨道,要分道扬镳,那就潇洒地挥挥手,重新开始下一个全新的旅途。
可夏可做不到这样,她从开始的抗拒,到情不自禁的沉#沦,到现在,连挣扎都放弃了。
她现在,其实是在等死!
享受完这一段之后,就死。
“这样也挺好的……”
夏可没经历过他那样丰富而开阔的人生,想象不来他站在的角度,看到的是什么风景。
所以,对他的选择和未来的路向,她茫然至极。
但事实上,那是他的事,她就算看得非常清楚,也没什么用,亦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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