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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五十一章:狂化之秘(十二)

这事我也是听说过,历史解释是米诺陶斯大帝征服整个草原,生活在草原边缘和雨林地带的巨魔也被征服,并入了他的兽人帝国,不过这个帝国很快分崩离析,无论是大地母神一系杀了他,还是人类和精灵的刺客杀死了他,总之,这个帝国并没能持久,而人类和精灵打了进来,在这危急关头,狮族虎族揭竿而起,凭借着无限狂化的体质,带着其余种族一起反抗,将敌人逐出草原,牛头人和巨魔作为最特殊的两族,在新成立的兽人王国安身,巨魔算是身价提升,牛头人则有着一股永世谪贬的意味……

“你们都去过巨魔族地吗?”我问。

“去过,不过没有去过雨林那边,”破空之枪艾迪说。

“巨魔族,给你们的感觉怎么样?”我问。

“和别的种族没有区别,要说有点冷漠排外,其实每个种族都差不多,虎族狼族豹族更严重一些,”灰烬木杖道格拉斯说,“相比之下,牛头人和狐族象族比较友好,其他都差不多。”

这是一个相对普遍的观点,很多人都会这么说。

“我不觉得。”勾月骨笛肖申克却说,“我觉得,巨魔族有一种冷漠,一致对兽人的排斥。”

我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以前我没注意过这个问题,毕竟上一次去巨魔族领地已经是很多年前了,”勾月骨笛肖申克说,“最近我看见城里地精和巨魔合在一起开店铺,忽然想起来地精和巨魔的的区别然后才想起来,一个老巫师说过的话。”

大家都被他的话吸引。

“我不是萨满祭司,也不是巫师,”勾月骨笛肖申克拿出自己的笛子把玩着,“实际上,学了魔法师技能之后我就感觉,这些职业有着相似之处,不过,巫师更为古老一些,因为巫师擅长的占卜和诅咒,都比其他职业更加古老一些。”

“有吗?”灰烬木杖道格拉斯有些奇怪,“我怎么没听过?”

“这些知识没有写在书上,都快失传了。”勾月骨笛肖申克说,“可是你要知道,盛产巫师的种族就是巨魔族,虽然其他种族也有,但没有那么普遍,也只有在巨魔族,巫师和萨满祭司才有着相似的地位,当年我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直到最近我看到地精和巨魔合伙开的店,才意识到,整个兽人族的商业,几乎都是地精和巨魔撑起来的,地精是在各族之间做生意的天生商人,可巨魔呢?他们其实并不擅长,在经商上别说不如地精,就连狐族和鼠族都比他们会经营,可是,愿意跑遍草原和各族做生意的商人,只有地精和巨魔。”

“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好像巨魔确实不怎么赚钱,”狂蛇双刃贾巴斯也说,“我小时候在沙漠边上,连地精都不敢去的村子他们也去,没赚多少钱。”

“是的,”勾月骨笛肖申克点头,“我也很奇怪,以前问过巨魔商人,他们都说,虽然没有地精那么赚,但其实还是有点赚头的,只要不亏钱就有机会,而且,地精太狡诈,很多兽人更愿意相信巨魔,所以,还是有不少巨魔发了大财的。”

“乍一看好像很有道理,”我说,“那么,你发现了什么?”

勾月骨笛肖申克说:“我想起当时在巨魔族,一个年轻商人出去经商赔了一笔钱,去找巫师做占卜,巫师告诉他他应该去牛头人和半人马领地交界的地方做生意,就会赚钱。”

说到这个地点,我来了精神。

不过,接下来的话题却并没有提到我的家乡。

勾月骨笛肖申克说:“年轻人问巫师,如果还赔呢?巫师摇头说不会,又说了一句,如果占卜不准,他会赔偿一笔钱。”

“巫师还负责赔钱?”灰烬木杖道格拉斯惊讶了。

“我当时没有在意,”勾月骨笛肖申克说,“现在想想,真的很奇怪……”

“感觉,他们就是赔钱了也要跑去经商。”无影吉列说。

“是有点奇怪……不过我倒是能理解,”狂蛇双刃贾巴斯说,“很多兽人还是觉得他们不算兽人,所以他们做生做生意比较厚道,比地精诚信,他们也是想融入兽人的,毕竟都两千年了,兽人要是不要他们,人类和精灵,绝不可能要他们的,他们甚至都不能像矮人一样依附人类。”

“这倒是一个解释,”我说,“不过,你们给了我一个值得注意的消息,我会找机会去巨魔族那边看看。”

“您要回草原?”五人有些悚然。

“我……已经回去过好几次了,”我轻笑一声,在他们惊讶的眼神中恢复原形,说,“这不重要,药剂配方在那里出现,牛头人族首都和兽人族首都地下迷宫的消息也都出现在那里,巨魔族的秘密也值得我去研究,这一趟,你们不用管,现在最重要的,是帮你们完成改造。”

说到改造,他们顿时就把前边的话题抛诸脑后,眼光火热的看着我。必读书屋

“来吧,其实不是很难,”我撸起袖子,“还有,我今天还真有点赶时间。”

凌晨两点多,破空之枪艾迪、无影吉列和灰烬木杖道格拉斯的改造就完成了。

五人兴奋之色溢于言表,我嘱咐他们好好休息,径直离开了营地,开启遁术,直奔卡尔姆多大草原东南雨林和丘陵地带。

巨魔族的领地有一半是草原,剩下的才是雨林和丘陵,靠近精灵之森的地方界限其实已经模糊,不过,巨魔在古代聚集在那里,后来因为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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