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穿越重生>明鹿鼎记>0771张美圆
走了一趟,其景惨不忍睹!要知道,这还是在京畿附近,大明的京畿附近啊,大明的其他地方更是想都能想到。”

吴三辅点头道:“的确是这样,我到过的地方,除了几处重镇,市镇里的富户日子尚且算还过得去,乡里都是差不多的。”

“可吴公子和小宝却很有家资啊,吴家富甲辽西,韦家据传闻现在更已经是大明数一数二的富家,近乎可以与晋商媲美,你们自己本身就算大地主啊。”张维贤很是老辣,一句话就点出了他想问的问题的核心。

张维贤就是怀疑韦宝的图谋,你自己都富可敌国,还那样苛刻的对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的地方大户,你居心何在?你不就是自己想弄更多的土地吗?

吴三辅一怔,没有接话。

张之极和张美圆也立时听出了父亲的画外音,暗忖父亲这招高明,不动声色的便点到了韦宝的要害上,难怪父亲要留韦宝吃饭喝酒,这是话还没有说完呢。

韦宝刚才一直用为国为民的一些冠冕堂皇的大话作为挡箭牌,但很少说他自己的企图,这就是问题。

“张伯父这话说的好,”韦宝却并不惊慌,“我的资产增长很快,但我不单单是个人在增长,我主要是在帮陛下增加内帑营收!大明的钱,不少,虽然老百姓很穷,但是地主们手里实在是太有银子了!而我的银子,却不是土地中得来的,而是从商业上得来的,这便是问题的核心!大明,必须改变重农抑商的旧习惯!”

韦宝遂很系统的对英国公张维贤说了明朝有多烂!

大明的烂,总的来说,主要烂在土地兼并加剧。

这个可以说是封建王朝的铁律了,明朝作为一个以小农经济为主、地主阶级统治的封建社会,自然也逃脱不了这个规律。

明朝中叶,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日益资本化,土地兼并加剧,地方上的地主豪强勾结官府,利用高利贷的方式侵占农民土地,并运用各种手段和关系逃避赋税。

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大批农民破产成为了流民,自耕农的数量越来越少。

而明朝的税收体制,是按照人头来收税的,土地上的农民越来越少,导致明朝的税源也越来越少,这直接导致了政府财政的枯竭。

问为啥不收地主豪强的,政府倒是相收但是收的到吗。

地主豪强里如果有考上功名的,就按照士绅不纳税的传统可以免除赋税徭役,没有考上功名的,也可以通过贿赂地方官的方式来隐瞒自己的土地,很多地主名义上有万亩良田,但登记在册的可能不到三分之一。

就这样,穷人的税越来越少,富人的税又收不到,政府能不越来越穷吗。

土地越来越少,政府的开支却越来越大。

明朝政府开支的增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与蒙古人和建奴冲突不断,导致军费飙升;二是到了明朝中后期,朱姓皇族的数量已经极为庞大,按照明朝的祖制,皇亲国戚都要由朝廷的俸禄供养,在明初,这些人的数量还不多,政府还能负担,可如今这群人的数量已经暴涨了几十倍,政府的财政早已不堪重负。

节节攀升的军费加一帮白吃干饭的寄生虫,有他们拖累,政府能有钱吗。

贪污腐败严重也是重头戏。

虽然由于朱元璋的威慑,明初的官员们十分清廉俭。

但是到了明中期以后,局势早已失控。

像大太监刘瑾被抄家时,抄出了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万两。

而大贪官严嵩被抄时,抄出了黄金30万两,白银200万两,其他珠宝数不胜数,而当时的国库存银不过才10万两。

有大官带头,小官自然也就有恃无恐,多贪多占。到了万历年间,局势已经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就是为什么张居正要搞一条鞭法的原因了。

张居正看出,到了这个地步,如果大明朝再不实行改革,那可真是要崩溃。

而张居正的药方就是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一是取消徭役,农民上交银两就可以了,然后由政府出钱雇人应役。

二是取消杂税,原先的杂税折合银两,分摊到田亩上,与田赋相合并。

三是将以前的田赋、杂税和摊入的役银共同合并为新的田赋,一律以银两的方式进行征收。

韦宝现在将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各地的税银统一交由海防总督衙门牵头办的海防钱庄收取,就是承袭了张居正一条鞭法的意思。

一条鞭法的第一条举措就是废除了实物税,一律以白银充当税赋。

在明初,由于朱元璋的抑制,商品经济十分不发达,农民便以实物充当赋税,但这些实物往往与朝廷的需求并不匹配,因此造成了很多浪费。

到了明朝后期,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很多农民都参与商品的买卖,手里拥有的现银远非明初可比,这使得用现金交税成为了可能,政府的税收质量由此大大提升。

一条鞭法的另一个作用在于他大大简化了税制,降低了征税成本,使得中间环节大幅减少。

按照经济学的原理,环节越简单干脆就越难产生猫腻和腐败,张居正将名目繁多的税制统一核算为田赋,一并收取,使得地方官员无隙可乘,大大抑制了腐败行为。

除此之外,一条鞭法还强调“以田为宗”即拥有多少土地就交多少税,土地越多,交的越多,促进了税赋公平。

一条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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