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夸父站在一张檀木桌子前,手里拿着一只狼豪正在狂书,是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特别是在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本来的楷书变成了狂草,他写完了就将狼豪扔到昂贵的地摊上,墨迹染黑了一方白色的地毯,他有洁癖,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白色的。

按理说,他一个这么年纪的男人,有钱有势,什么都不缺的,不应该写这首不合时宜的诗词,可是李夸父别看表面是个身体不好的纨绔,可是他的内心更有自己为什么不能杀敌的感慨,也就是说,这人其实内心充满了暴虐之气。

之所以说自己白发生,是因为他一直到现在一切都是被某个人安排好的,这种安排让他发现虽然只有二十七八岁,却有五六十男人的心事,因为就算是等到死就是按部就班。一个男人如果不能找个机会去放肆一番的话,那么他的生活是不完整,至少对于他来说是如此的。

他不喜欢的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因为他觉得男人就应该时刻准备打仗,时刻准备去死。

可是当曹青这个自己一直认为是自己的人变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其实也不是那么情愿地看待这一切。

虽然说打江山很难,可是他更加不想守着,因为这种感觉像是个乌龟,这次的事虽然不大,可是他要向家里的人显示自己的存在,他一直都不喜欢黑色,因为他有洁癖,可是他突然发现,如果自己不沾这个话。这一辈子就别想亲自见血了。

可怜白发生,他现在不就是如此嘛。

握紧白净的拳头,李夸父看着外面的一只伯劳落在一个花枝上,嘴里叼着一只麻雀。正在进食,不由得笑道,“就算是小,也要吃肉。”

洁白的脸上,带着一丝疯狂的潮红。

周惊蛰毕竟还是有点能量的。挂了电话,看着乔六指道,“你要报复你儿子被杀的事,人已经给你喊来了,现在还要带我走?”

乔六指不是个蠢货,绝对不是的,因为如果是个蠢货的话,早就死了,可是这个人却又有一点别的人没有的东西,那就是不按常理出牌。

“带走不行的。你这么细皮嫩肉的,听说还有一个不错的女儿,也是细皮嫩肉的,我儿无福消受,我帮他就是了,不过你现在要是不跟我走的话,那些人手上可不干净哦。”乔六指说完转身就钻进了面包车,车子就开走了。

周惊蛰贝齿都要咬碎了,自己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虽然她也不知道不是叶凡弄死乔老四的,可也暗自骂了一句,给老娘添乱。

钻进车子,跟在乔老六的车子后面。看着路的方向,竟然是微风古语方向。

叶凡看着吃饱了肚子,正在那里打嗝的琉璃,温柔地笑道,“吃饱了?”

琉璃这些年可能第一次吃这么多,有点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是的,大哥哥。”

“那就好,你先睡一会,过几天我带你回家。”叶凡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觉得让这丫头跟着自己的父母最好,因为叶和生真的是个教育孩子的好帮手。

“大哥哥,你不会不要我吧?”刚刚还是笑眯眯的小丫头,忽然眼睛含泪地看着他问道。

“怎么会呢?我可喜欢小琉璃了。”叶凡看着这丫头,就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叶明明,从小到大,她要是哭了,自己就慌神了。现在一看到她的样子,就将她抱在怀里,心疼地说道。

“我爷爷是不是死了?”小丫头忽然问了这么一句,让叶凡不知道如何回答,只能沉默不语。

“大哥哥,我知道爷爷去了,他曾经说过我是赫连家百年一见的天才的,所以我感受的到,只是如果有一天大哥哥也不要了,我就去找爸爸妈妈了,他们已经抛弃了我一次了,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吧?”

这个时候,她的话带着一丝成熟,只是这种成熟却让叶凡觉得心中发酸,这个孩子,叶明明这个时候只是习惯了自己和要吃的,可是她懂得这么多。

“他们都该死。”叶凡现在有点后悔放过那些让他们乞讨的家伙了。

“世尊如是我闻,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听到小丫头用稚嫩的声音念出这段《金刚经》,叶凡从暴怒之中恢复过来,揉着小丫头的脑袋,道,“你们不是算命的吗?怎么还会佛经啊。“

“爷爷说,佛本是道。”小丫头一本正经地说道,看着就让人怜爱。

“好了好了,大哥哥先送你去休息一会,我出去一下就回来。”叶凡笑呵呵地抱着她笑呵呵地上了楼。

小丫头脑袋搭在叶凡的肩膀,突然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宛如救苦救难的观世音,突然变成了痴念人家烟火和情感的少妇一样,然后慢慢地闭上眼睛,睡着了。

叶凡将她放在床上,然后盖好被子,看着她的抿着小嘴,甜甜的入睡,不由喃喃自语道,“赫连无极,字韬略,号老庄梦蝶。少读书,既取科名,因天下汹汹,遂无仕志,畅游天下名山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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