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长风万里尽汉歌>第九百七十二章 要相信皇帝

与法里曼城间隔一百余里的萨拉赫斯,是呼罗珊地区的一座富饶城市。它比邻捷詹河,后者虽然不是多么巨大的江河,却也让这片土地不再缺少水源。

这里盛产水果,谷物和油料作物,有着大量牲畜,还出产绿松石、盐矿、铜、铁、铅、锌和煤。

所以,就跟发生在法里曼城的战斗一样,进攻这座城市的偏师虽兀自是偏师,实力却强出萧斡里刺军不止一筹。

陆川望着已经被打破了城墙的萨拉赫斯,城内的厮杀声正值沸腾,守军抵抗依旧激烈,一阵阵的拼杀惨叫传入他耳中。虽然没有亲眼目睹里头的战况,他却已经能够想象的出里头战况的激烈。很不能理解那些信徒们的狂热究竟从何而来?

“天方教,端的邪门!”

能让一群穿着布衣,手中拿着破烂刀枪的平民百姓,在城池破开后兀自死战不退,与大群涌入城中的铁皮罐头为敌,究竟是谁人给了他们勇气呢?陆川现在还不知道谁叫梁静茹。

再白痴之人也能分辨得出厉害啊。

对比他们自己的武器,再看看穿着板甲的铁皮罐头,那完全就是无望的反击。

陆川恍惚中都以为自己这是看到了一个王朝的末日。无数走投无路的百姓们,斩木为兵,揭竿为旗,舍得一身剐也敢把皇帝拉下马。

猛地打一个机灵。

“传我命令,破城之后三日不封刀!”

他历来就是一个果断的人,一个胆子大有担当的人。萨拉赫斯抵抗的如此顽固,在他眼中,这座城市和城内的全部居民就都没有再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陆齐又没打算把这片土地彻底的汉化,想要征服一个民心不在自己这一方的城池,就很有必要用上一些酷厉的手段,这能让土著们感受到恐惧。

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烧杀和那个啥,都是必须要经历的手段,五胡乱中原时候,以及历史上的女真、蒙古、满清就都是验证过它的可行性的。就是天方教在绿化这片土地的时候,不也是如此么。

只依靠仁义道德是不能这片狂热的土地上的愚民暴民们“平心静气”的。只有叫他们在恐怖的杀戮面前留下的无边的畏惧,这些人才知道什么叫怕,才明白什么叫听话和顺从。

就像红朝某位王姓的开国上将在西域做的一些事一样。

“大王千岁!大王千岁!”

城内城外都响起了嘹亮高亢的欢呼声,陆川的这个命令,直若给所有军兵都打了一针鸡血!

“杀啊……”拼斗中的军兵士气简直是肉眼可见的高涨。

冲锋!

“弟兄们跟我向前,建功立业,就在近时。”

手舞着一把狼牙棒,体型好像做小山一样的董先大吼一声如是雷霆,挥舞起狼牙棒就冲入了人群中。沉重的狼牙棒在他手中如是挥洒柳条一样轻便,可落到塞尔柱人身上却无不是要命。

而那些人手中的长枪长矛,亦或是挥舞着的弯刀,对于董先这种中层将领身上披挂的板甲来,则根本就是连破防都难做到。

鲜血挥洒,惨叫声中,发狠的董先就直若一辆压路机,直碾进了人群之中。

金钱的刺激就是那么大,尤其是对于董先这种前途无亮的中层军官。

出身河洛的他如果当初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比如跟着翟家兄弟投靠陆齐,那凭着他一身好武艺,还有机智的头脑,现如今必然会身居高位。

可事实是,他当初却选择了赵宋。

一步走错,天差地别。翟家兄弟早早就跃居高位不说,李彦仙这等人都已经是军中大将,而武艺一样超强的董先却只能埋没军中,至今也尽为团正。

人生都近于知天命之年的董先,现在对官宦仕途已经无有大的追求抱负,他更希望在财富上寻求突破,而将家族的未来更多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

陆齐朝战将如云,可不是安史之乱时候的李唐,让年近花甲的郭子仪寻得到机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陆齐,眼下这个尴尬时刻——开国老将还没有真正老去,中生代正值当打之年,新生代又已经有人崭露头角了,人才真不要太多啊。

城内的塞尔柱人依旧在抵抗,但就像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在抵抗强壮的匪徒一样,一bō_bō的冲向杀入城中的齐军,一bō_bō的倒地不起!

像极了飞蛾扑火。

他们是明知道必死,却也悍而无畏的涌上。这就是天方与天竺的不同!

战争方才拉开大幕。还没有被彻底践踏了尊严的塞尔柱人,还保持着一个大国、强国的骄傲。文艺一点的说法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但是这种绝对优势下的碾压,只要陆齐军一场场的保持下去,他们的骄傲,他们信仰的狂热,又能支撑多久呢?

随着夕阳的落下,萨拉赫斯的拼杀声已经消散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内就没有了杀戮!

陆川可是下达了三天不封刀的命令的,这意味着烧杀抢掠都已经成为了合法的。纵观历史,这种命令下的城市还能得好吗?

几座星月寺先就被涌入的陆齐军掠夺一空,然后一把把大火为萨拉赫斯城增添了几支硕大的火炬。

熊熊烈火把黑下来的天空都照应成了一片赤红。

陆川看着头顶上火红的天空愣愣出神,没人知道这个时候他在想什么,也没人知道是什么忽的引起了这位爷的发愣。

而就在陆齐军的偏师在吐火罗和呼罗珊的大片区域里大杀特杀的时候,率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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